1. 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 FMVSS100系列-避免车辆交通事故,即汽车主动安全,目前共计26项;
- FMVSS200系列-发生事故时减少驾驶员及乘员伤害,即汽车被动安全,目前共计22项;
- FMVSS300系列-防止火灾,共计5项;
- FMVSS400系列-1项;
- FMVSS500系列-1项。
2. 与FMVSS配套的管理性汽车技术法规
由于美国汽车技术法规只是具有技术内容,如:限值指标、试验方法的技术法规,而不包括管理性的内容。美国运输部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性技术法规,以保证FMVSS的制修订工作和有效的实施。这些法规同样都收录在49CFR中,分别以该篇不同部分的形式出现,具体有:
3. 美国汽车产品安全召回法规
NHTSA根据《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授权和具体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的法规:
4. 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FMCSR)
美国运输部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管理局依据《1999年机动运载车安全提高法》(原为《机动运载车法》)制定《
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Regulations,简称FMCSR),该法规主要针对运输公司,即车辆的使用者,而非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制定的,适用于在用商用车(包括载货车和大客车),规定了车辆的安全、检查与保养要求,以及有关的安全规划。这些法规同样被收录在美国联邦法规集(CFR)第49篇中。
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对运输公司进行现场审查,以确保车辆符合FMCSR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