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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饮用水标准
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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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货架上琳琅满目的瓶(桶)装水,消费者很少注意其产品标准。但如果用心一查,就会发现,标准五花八门,有执行国家标准的,比如昆仑山天然雪山矿泉水的产品标准号为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有执行地方标准的,如农夫山泉天然水的产品标准号为DB33/383-2005;还有执行企业标准的,如康师傅矿物质水的产品标准号是Q/14A0240S……之前,很多人认为所有的瓶装水都是矿泉水。事实上,目前市面上的瓶装水有矿泉水、纯净水、矿物质水、饮用天然水、蒸馏水等多种类型。不同的瓶装水,在水源、加工工艺以及水成分上都存在巨大差距。

     那么我国的饮用水究竟该依据什么标准呢?

    在我国,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包装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是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对应的标准是GB5749-2006《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该标准已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包装饮用水则指的是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尽管包装饮用水由于加工、运输、储存不同于生活饮用水,因此不完全适用于G B5749-2006,但GB 5749-2006是最基本的饮用水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此可见,现在虽然包装饮用水标准有点乱,但至少也应达到自来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我国现行的包装饮用水标准的标准包括:

  •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 (至2015年5月24日失效)
  •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 (至2015年5月24日失效)
  • 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 (至2015年5月24日失效)
  •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19298-2014(2015年5月24日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并将于2015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该标准实施后,将替代现行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和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

    新标准规定,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该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饮用天然矿泉水仍应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的规定。

    对于饮用水内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给出了明确的界限指标,要求必须在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中满足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标准。天然存在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均衡、稳定,能够更好地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比如,锶和硅(硅在水中呈偏硅酸形态易被人体吸收)都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形成骨骼、牙齿、软骨、结缔组织的必需成分,能有效维持人体电解质和生理机能,有良好的软化血管、保持血管壁弹性作用,对动脉硬化、心血管和心脏疾病能起到明显的缓解作用,还可以促进骨骼发育成长。    

     

【相关规定和标准】

  •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
  •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
  • 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
  •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