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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术语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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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

    产品是构筑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承担的基点。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指出:“产品是具有真正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售交付的物品。”该定义用概括的方式,界定了产品的内涵。出于保护产品使用者的基本公共政策的考虑,目前司法的态度倾向于采用更广泛、更灵活的产品定义。
 
2. 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对造成伤害的产品供应链有关的全部责任。包括零部件生产商(供应链前端)、组装商、批发和零售商(供应链末端)。对于有内在缺陷的产品给消费者在使用或者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均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与一般认为的产品仅是具体的实体资产不同,产品责任包括产品责任索赔的基础已经扩展到疏忽、严格责任或者是当地法规规定的违反合格的承诺。
 
3. 缺陷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将缺陷分为: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警示缺陷和说明缺陷。对缺陷的判别采用“消费者期待”标准和“风险和利益平衡”标准。实践中,经常将两种标准结合起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