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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管机构和程序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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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涉及食品监督管理的机构非常复杂,主要的机构达20个之多,细分起来,卫生部有5个,农业部有9个,环保局有3个,还有商务部、国防部和海军各1个。而其中最主要的有美国联邦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所属的食品与药品监督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所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
    卫生与人类服务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简称DHHS),是维护美国公民健康,提供公众服务的联邦政府行政部门。下设的13个部门中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1) 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在食品监管方面,FDA负责美国州际贸易及进口食品,包括带壳的蛋类食品(不包括肉类和家禽)、瓶装水以及酒精含量低于7%的饮料的监督管理。FDA对食品的监管职责是通过CFSAN来实施的,目的是保证美国食品供应能够安全、卫生、有益(wholesome),标签、标示真实;保证化妆品的安全和正确标识,保护公众健康;
    CVM主要管理动物食品的添加剂及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这些动物既包括用于人类消费的食用动物,也包括作为人类伴侣的宠物;
    作为研究机构,NCTR通过开展基础研究,为FDA的各中心提供所需的科学支持。NCTR以动物作为研究对象来开展毒理学试验,并根据研究结果推断相关毒素对人类的影响。
    (2) 过敏与传染病研究所(NIAID)
    NIAID通过卫生与人类服务部支持的相关研究包括: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发生、发展的病理学研究,治疗及预防等相关课题。
    (3) 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
    CDC旨在通过预防与控制疾病来提高人类健康及生活质量,负责收集相关传染病信息、进行传染病检测,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CDC拥有一个全国性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食品网(Food Net),细菌基因图谱国家电子网络——脉动网(Pulse Net),同时还建立了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快速反应与监控体系。

2. 美国农业部(USDA)
    美国农业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简称USDA),成立于1862年,从人类营养学到新作物技术,它都处于研究领导者的地位。下设的17个部门中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1)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负责监督和处理可能发生在农业方面的生物恐怖活动,外来物种入侵、外来动植物疫病传入、野生动物及家畜疾病监控等,从而保护公共健康和美国农业及自然资源的安全。
    (2) 农业科学研究院(ARS)
    ARS是美国农业部主要的研究机构,负责一系列影响美国人民日常生活的食品安全研究项目,推广相关科学知识,并向APHIS及FSIS提供技术支持。
    CSREES是美国农业部主要的集资研究机构。该机构可以为从事食品安全等相关研究的学校、政府机构、专业组织及业界团体提供竞争性的集资。
    (4) 经济研究所(ERS)
    ERS是美国农业部经济信息来源和经济研究的主要机构。ERS的研究可以为农业、食品、自然资源及乡村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水平。
    (5)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
    FSIS是美国农业部负责公众健康的机构,主要负责保证美国国内生产和进口消费的肉类、禽肉及蛋类产品供给的安全、有益,标签、标示真实,包装适当;
    (6) 农业营销局(AMS)
    AMS旨在维护稳定的市场环境,保障农牧民及消费者的利益。该机构主要通过提供农产品质量定级和认证服务,保证国民能有选择性地享受高品质的食品供给。
    GIPSA负责管理家畜、肉(猪、牛、羊、禽)类、谷物、油子及相关农产品贸易。GIPSA可以就农产品制定官方定级和检验标准,统一检测方法,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营销体系。
    (8) 海外农业局(FAS)
    FAS负责帮助美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促进美国产品获得新的海外市场准入或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FAS同时也支持农业国际贸易的发展。
    (9) 首席经济师办公室/风险分析及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OCE/ORACBA)
    OCE/ORACBA主要职责是保证美国农业部重要的法规草案能够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并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即必须是收益大于成本)。该部门负责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农业部起草法规的成本收益分析工作,并保证农业部门出台的政策符合美国相关的法规要求。

3. 联邦环境保护署(EPA)
    联邦环境保护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总部设在华盛顿 ,有10个地方办公室和几十个实验室。
    OPPTS职责广泛,旨在保护当前及今后的公共健康和环境免受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污染,设定食物中的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等。
    (2) 研究开发办公室(ORD)
    ORD是环境保护局主要的科研机构。其研究项目围绕风险分析或风险管理来进行,为环保局正确履行保护人类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的职能提供科学依据。
    (3) 水资源办公室(OW)
    OW旨在保证水质安全,以供人类安全饮用、鱼类及贝类安全生存和适于游泳,从而保护人类健康。该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确定相关研究项目,开展风险分析。

4. 国防部(DOD)
    国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简称DOD或DoD)中涉及食品监管的主要是美国军队兽医局(DOD/VSA)。VSA负责美国军队食品供应的安全。由于美国军队在世界各地广泛分布,所以美国军队兽医局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检验项目,对分布在全球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认证。

5. 商务部(DOC)
    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简称DOC)中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国家大洋大气管理局/国家海洋渔业局(NOAA/NMFS)。NMFS负责推荐性的海产品检验项目,主要是有关海产品的食品安全事宜,包括对海产品及加工设备的检验、实验室检测、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传播及产品质量等级的确定等。
 
6. 政府与学术界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相互合作
    (1) 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联合研究院(JIP-SAN)
    JIP-SAN是一个政府与学术界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机构,旨在为相关食品安全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合作方包括:FDA下属的CFSAN、CVM以及马里兰大学。
    (2) 食品安全及技术中心(NCFST)
    NCFST由来自伊利诺伊州技术研究院的科学家、FDA官员以及食品相关业界人士组成的联盟,其重点在于保护食品供应的安全。
 
7. 政府机构间协作关系
    (1) 风险评估联盟(RAC)
    RAC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联邦政府机构间相互协作,通过这种交流和合作,共同开展食品领域的风险分析工作。
    (2) 技术支持工作组(TSWG)
    TSWG为多个机构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预防和打击生物恐怖活动的全国性的机构间合作研究机构。其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包括:危害因子(细菌、病毒等)在食品中的生存能力、检测技术、造成危害程度的评估及食品安全培训等。
    (3) 食源性疾病反应协作组(FORCG)
    FORCG目的在于提高联邦、州及地方机构对发生跨州界食源性疾病做出反应的处理能力。FORCG将联邦、州及地方相关政府机构纳入到了全国性的食源性疾病综合反应体系。

    更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本网站“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中“职能体系--美国”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