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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市场准入概述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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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1214日,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正式签署了《澳新更紧密经济关系贸易协定》(ANZCERTACER),该协定于198311日正式生效。CER的主要内容是将两国建成自由贸易区,谋求两国在技术法规、标准、以至商业法规等方面的协调一致。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澳新两国已于1990年建成了自由贸易区。澳新之间的CER协定已成为世界上“最开放、最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

  1996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又签订了《跨塔斯曼相互认可计划(TTMRA)》,TTMRA经过各方的立法批准程序后于199851日起正式生效。TTMRA认可澳新两国的特殊关系,提供两国之间最高等级的一体化标准、法规。澳新两国电气产品的标准以联合标准为主,大部分采用ISOIEC标准,以AS/NZS的形式出现,实现两国产品共用一个标准的目标。电气产品的法规符合性领域的安全、电磁兼容、能效要求基本都采用联合标准。

  总体上说,家用电器进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需要满足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和能源效率三方面的要求。其中澳大利亚的州/地区以及新西兰政府管理着电气设备的安全和能源效率,而澳大利亚联邦的通讯与媒体管理局(ACMA)以及新西兰的经济发展部管理EMC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由于电器产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对电器产品的市场准入采取了法规符合性管理制度。法规符合性管理属于强制性管理要求,凡列入管理目录的产品必须符合法规要求才能投放市场。电器产品法规符合性管理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  电器产品的法规符合性管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