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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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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1991年《促进资源回收法》的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于2000年6月发布,并于2001年4月实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的目的在于促进3R(reduce减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的整合,3R的整合对于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它通过内阁的实施令指定了需要承担3R义务的行业和产品类别,而在通产省的实施规则中规定了他们应进行的自愿行动的细节。实施令中指定了10个行业和69个产品类别,而实施规则中的行动包括了产品制造阶段的3R政策、设计阶段的3R考虑、产品的识别(以助于分类进行废物收集)以及制造商和其他相关团体自愿性收集和回收系统的建立。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下的法规有: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规则》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通告》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家用电器回收法》以及其他回收法律的关系见下表。
  表  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法律框架

产品生命周期

生产

消费/使用

收集/回收

废物

法律体系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绿色采购法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促进容器和包装分类回收法

-家用电器回收法

-食品回收法

-建筑及材料回收法

-报废车辆回收法

-废物管理法

相关方角色

商业:

-3R导向设计

-再使用、回收

-材料标识

政府部门、国家组织、市政当局:

-带头购买环境友好产品

消费者:

-适当废弃

-适当支付相关费用

商业:

-自己收集

商业/市政当局:

-适当处置废物

  由上表可以看出,《家用电器回收法》是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该体系分为三层:基础层是《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层是《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两部综合性法律;第三层是针对具体产品制定的法律,包括《促进容器和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报废车辆回收法》以及《绿色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