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指令”(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于2003年2月13日发布第一版本(2002/96/EC),主要是制定废电子电机设备的收集、回收、再生目标的环保指令。为加强电子电气设备的管理,自2008年起,欧盟拉开始了对原WEEE指令的修订工作。2012年7月24日,欧盟正式颁布了新版WEEE指令——2012/19/EU,简称WEEE 2.0。
新WEEE指令较原WEEE指令有诸多修订,其中最主要的变化体现为以下几点:
1) 尚有六年的过渡期,即从2012年8月13日到2018年8月14日,分类原则(指令附录1)与旧版2002/96/EC指令大致相同。除了第四类消费性产品,改为消费性产品与太阳能板。
2) 新的WEEE指令,自2018年8月15日起,将EEE重新分类成6大类产品(指令附录3),并采用开放式范围(open scope),即指令附录4所列清单是未详尽清单,未列产品也属于规范范围,除了排外项目外。
所有会员国须确保其生产者承担收集废电子电机设备(WEEE)的责任,自2016年起,每年至少需达成45%收集率的目标。而自2019年起,所有会员国每年
WEEE收集率至少需达成65%的目标,或大于该国产生WEEE总量的85%。
1) 第一阶段(2012年8月13至2015年8月14日)∶ WEEE修正指令生效后3年内,10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其与旧WEEE指令有两个上同处∶(A)新增医疗器材料回收率目标,于WEEE修正指令生效后废医疗器材料的再循环率(Recycling)及回收再利用率(recovery)分别需达成50%及70%的目标;(B)原再使用与再循环率目标,改为再循环率目标。
2)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4日)∶WEEE修正指令生效後3年至6年间,10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除了气体放电灯外,相较于第一阶段各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皆提高5%,并将再使用率纳入规范。
3) 第三阶段(2018年8月15日起)∶因应WEEE修正指令新规范产品类别正式生效,设定各项回收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