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了“水产品危害及控制指南”第四版。本指南与FDA颁布的水产品法规(21 CFR 123)和控制传染性疾病法规(21 CFR 1240)有关,该法规要求水产品的加工者应建立和实施与其生产操作相适应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指南包括以下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HACCP计划的危害分析和发展.
- 第三章 确定潜在相关物种和处理的危害.
- 第四章 对来自捕获区域的病原体的控制.
- 第五章 寄生物.
- 第六章 天然毒素.
- 第七章 鲭鱼毒素(组胺)形成.
- 第八章 与其他分解有关的危害.
- 第九章 关于环境化学污染物和农药的控制.
- 第十章 甲基汞.
- 第十一章 水产养殖的药物.
- 第十二章 对由于温度_时间控制不当导致病原体生长和毒素形成(除肉毒梭菌外)的控制.
- 第十三章 肉毒梭菌毒素的形成.
- 第十四章 对因干燥不充分而导致病原体生长和毒素形成的控制.
- 第十五章 水合面糊混合物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的形成.
- 第十六章 蒸煮后病原体残留.
- 第十七章 保留原产品特性加工处理后存活的病原体.
- 第十八章 巴氏杀菌后病原体的控制.
- 第十九章 对致敏剂和禁用食品_色素添加剂的控制 .
- 第二十章 金属杂质.
- 第二十一章 玻璃杂质.
- 附录一 表格.
- 附录二 产品工艺流程图示例.
- 附录三 关键控制点的判断树.
- 附录四 细菌性病原体的生长和灭活.
- 附录五 在法规和指南中FDA和EPA的安全标准.
- 附录六 日本和夏威夷生吃鱼的通俗名称.
- 附录七 对水产品加工和公共健康影响最大的细菌和病毒病原体.
- 附录八 水产品加工安全卫生规程和水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