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BT/N/MAC/33
2025-09-23
25-60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澳门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 环境保护局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以下添加汞的产品:电池;开关和继电器;一般照明用紧凑型荧光灯;一般照明用线性和非线性荧光灯;一般照明用高压汞蒸气灯;用于电子显示器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部电极荧光灯;化妆品;杀虫剂、杀生物剂和局部防腐剂;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计;温度计;血压计;用于体积描记器的应变仪;熔体压力传感器;熔体压力变送器;熔体压力传感器;汞真空泵;轮胎平衡器和车轮配重;以及照相胶片和纸张。
HS编码: ICS编码:
5.
通报标题: 行政长官第109/2025号决定;
语言:中文 页数:2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禁止进口、出口和转运《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及其修正案中列明的添汞产品。
7.
目标与理由:遵守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8.
相关文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第24辑,2025年6月9日第109/2025号行政长官决定
9.
拟批准日期:2025-06-09
拟生效日期:2026-01-01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不适用;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联络详情: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地址:罗保博士街1-3号25楼 电话:+(853) 8597 2239 传真:+(853) 2871 2551 网站:https://www.dsedt.gov.mo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MAC/25_06300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