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BT/N/CHN/1766
2023-10-24
23-7155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备
HS编码:8806 ICS编码:
5.
通报标题: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语言:中文 页数:17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通报文件规定了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办法及射频技术指标要求。
7.
目标与理由:质量要求
8.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9.
拟批准日期:2023年11月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待定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