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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SPS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
时间:2023-09-29
作者:

G/TBT/N/CHN/1757

2023-09-29

23-6534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X]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HS编码: 9027.10  ICS编码:13.220.20

5.

通报标题: CNCA-C18-0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

语言:中文 页数:19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依据标准、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委托、认证实施、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收费、认证责任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   

7.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