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
Draft national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VHF radiotelephone used on the survival craft (43 page(s), in Vietnamese)
覆盖产品:
在156MHz至174MHz(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中指定的特定频段)的海上移动服务频段运行的手持式VHF无线电话,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符合QCVN要求的特定设备清单:救生艇上使用的VHF电话设备(HS:8517.18.00;描述:工作在156 MHz至174MHz的海上移动业务频段的手持VHF无线电话(特定频段) ,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
依据条款:
[X]2.9.2,[]2.10.1,[]5.6.2,[]5.7.1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VNM/170
2020-05-04
2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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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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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越南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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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信息和通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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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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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在156MHz至174MHz(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中指定的特定频段)的海上移动服务频段运行的手持式VHF无线电话,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 符合QCVN要求的特定设备清单:救生艇上使用的VHF电话设备(HS:8517.18.00;描述:工作在156 MHz至174MHz的海上移动业务频段的手持VHF无线电话(特定频段) ,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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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救生艇上使用的甚高频(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语言:越南语 页数:43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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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基于ETSI EN 300 225 V1.5.1(2015-12)。
本国家技术法规规定了在156MHz至174MHz(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中指定的特定频带)的水上移动业务频段工作的手持VHF无线电话的最低要求,适用于救生艇和用于海上船舶。
包括以下规定:
1.一般规定
2.技术要求
3. 法律要求
4. 组织和个人的义务
5. 实施
附件A(标准性):用于相邻信道功率测量的测量接收机
附件B(标准性):太阳辐射测试源
附件C(标准性):救生艇上使用的VHF电话设备清单必须符合本QCVN的要求。
参考文献 本国家技术法规旨在取代当前的国家技术标准(QCVN 50:2011/BTTTT“救生艇上使用的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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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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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产品和货物质量法案 •标准与技术法规法案 •2011年10月31日通知No.30/2011/TT-BTTTT规定了信息技术和通信部门的产品和货物强制认证和声明 •2018年11月15日通知No.15/2018/TT-BTTTT修改和修订通知No.30/2011/TT-BTTTT •QCVN 50:2011/BTTTT“救生艇上使用的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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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2020/07/10
拟生效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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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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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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