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
Draft Amendment to Commodity Labeling Act (4 page(s), in English; 3 page(s), in Chinese)
覆盖产品:
受商品标签法管辖的商品,不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烟草、酒精、杀虫剂、谷物、饲料和环保制剂。
依据条款:
[X]2.9.2,[]2.10.1,[]5.6.2,[]5.7.1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TPKM/414
2020-04-30
2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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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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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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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经济部商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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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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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受商品标签法管辖的商品,不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烟草、酒精、杀虫剂、谷物、饲料和环保制剂。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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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商品标签法修订草案
语言:英语/汉语 页数:4/3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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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商品标签法最新修订于2011年1月26日公布。然而,近年来商业发展迅速,如网上购物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物方式之一,电子标签逐渐流行。根据现行的商品标签法,处理违反标签要求的唯一措施是发布整改通知,要求经营者限期改正标签。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可以进行处罚。这项措施很难实现有效管理。为了应对现代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经济事务部进行了全面审查,修订商品标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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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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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商品标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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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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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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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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