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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SPS通报
日本:根据合理使用能源法案修订内阁法令、部颁法令以及经济产业省(METI)和国土交通省(MLIT)通报
时间:2019-10-17
作者:
英文标题:
Revisions of the cabinet order, the ministerial ordinance and the Notific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METI) and 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 (MLIT) under the Act on the Rational Use of Energy. (3 page(s), in English)
通报号:
G/TBT/N/JPN/636
通报国家:
日本
负责部门:
经济产业省(METI)和国土交通省(MLIT)
通报日期:
2019-10-17 00:00:00
覆盖产品:
乘用车(除了已经符合现行标准的车辆之外,电动车辆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也将符合新标准,这两种车辆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广泛使用。更具体地说,本修订包括由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气提供燃料的乘用车和发动机由外部充电提供动力的乘用车,其承载能力可达9名乘客或承载能力可达10名以上乘客,车辆总重达3.5t,仅限于经型式核准的车辆)。
目的和理由:
通过普及具有高能效的机械和设备来促进日本总体能源消耗的合理化,以应对最近运输行业能源消耗的增加、气候变化等。
拟批准日期:
2019年12月
拟生效日期:
大约2020年春季*(指标要求除外**)*实现新标准的目标财政年度定为FY2030;**关于指标要求,拟生效日期为2020年秋季。
提意见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使用语言:
英语
依据条款:
[X]2.9.2,[]2.10.1,[]5.6.2,[]5.7.1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JPN/636
2019-10-17
19-676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日本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METI)和国土交通省(MLIT)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乘用车(除了已经符合现行标准的车辆之外,电动车辆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也将符合新标准,这两种车辆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广泛使用。更具体地说,本修订包括由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气提供燃料的乘用车和发动机由外部充电提供动力的乘用车,其承载能力可达9名乘客或承载能力可达10名以上乘客,车辆总重达3.5t,仅限于经型式核准的车辆)。
HS编码:   ICS编码:
5.
通报标题: 根据合理使用能源法案修订内阁法令、部颁法令以及经济产业省(METI)和国土交通省(MLIT)通报

语言:英语 页数:3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合理使用能源法案下的标准修订包括第4栏中所列产品的目标财政年度(FY2030)的能源消耗效率(燃料效率)标准、测量方法、指标要求等。
7.
目标与理由:通过普及具有高能效的机械和设备来促进日本总体能源消耗的合理化,以应对最近运输行业能源消耗的增加、气候变化等。 
8.
相关文件: •合理使用能源法案 http://elaws.e-gov.go.jp/search/elawsSearch/elaws_search/lsg0500/detail?lawId=354AC0000000049 •能源咨询委员会工作组和运输政策咨询委员会汇编的合理使用能源法案下的标准立法报告(日语) https://www.meti.go.jp/shingikai/enecho/shoene_shinene/sho_energy/jidosha_handan/pdf/20190625001_1.pdf 批准时修订案公布在官方公报(KAMPO);修订前的法规可在以下网站获得(日语); https://elaws.e-gov.go.jp/search/elawsSearch/elaws_search/lsg0500/detail?lawId=354CO0000000267 https://elaws.e-gov.go.jp/search/elawsSearch/elaws_search/lsg0500/detail?lawId=354M50000400074
9.
拟批准日期:2019年12月
拟生效日期:大约2020年春季*(指标要求除外**) *实现新标准的目标财政年度定为FY2030; **关于指标要求,拟生效日期为2020年秋季。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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