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
Arrêté portant approbation de la méthode de calcul Th B C E prévue aux articles 4, 5 et 6 de l'arrêté relatif aux caractéristiques thermiques et aux exigences de performance énergétique des batiments nouveaux et des parties nouvelles de batiments (Order approving the Th B C E calculation method provided for in Articles 4, 5 and 6 of the Order concerning the thermal characteristics of and energy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new buildings and new parts of buildings) (1,086 pages)
覆盖产品:
建筑外壳元件、供热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冷却系统、再生能源设备、通风系统、照明系统
目的和理由:
规划了法国能源政策的2005年7月13日框架法案旨在2050年以前将建筑领域CO2排放减少75%。2009年8月3日关于执行环保圆桌会议结果的法案增加并且明确了新建筑能源性能目标。最显著的是提出了减少新建筑的年均能耗至50kWh/m2。因此必须加强温度调节要求以减少能耗和由此产生的差异并且促进家庭购买力。必须确保所有新建筑达到极高能源性能水平,因此消耗极低能源水平,在2020年符合“积极能量”概念。在2010年5月19日关于建筑能源性能的指令2010/31/EU的转换框架内,新建筑能源性能计算方法必须明确。为量化建筑能源性能,必须能够评估正常能耗。因此,需要一个能够评估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FRA/115
20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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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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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法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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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规划、住宅及自然环境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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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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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建筑外壳元件、供热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冷却系统、再生能源设备、通风系统、照明系统
HS编码:9811 ICS编码: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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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批准为新建筑和新建筑部件热特性和能源性能要求法令第4、5、6条提供的Th B C E计算方法(1,086页)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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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关于新建筑和新建筑部件热特性和能源性能要求的法令草案旨在限制5种类型电器能耗,及供热、冷却和人工照明系统及夏季不适所需的能源。通报的法令草案批准了计算上述3种法规管辖的新建筑指示器使用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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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规划了法国能源政策的2005年7月13日框架法案旨在2050年以前将建筑领域CO2排放减少75%。2009年8月3日关于执行环保圆桌会议结果的法案增加并且明确了新建筑能源性能目标。最显著的是提出了减少新建筑的年均能耗至50 kWh/m2。因此必须加强温度调节要求以减少能耗和由此产生的差异并且促进家庭购买力。必须确保所有新建筑达到极高能源性能水平,因此消耗极低能源水平,在2020年符合“积极能量”概念。在2010年5月19日关于建筑能源性能的指令2010/31/EU的转换框架内,新建筑能源性能计算方法必须明确。为量化建筑能源性能,必须能够评估正常能耗。因此,需要一个能够评估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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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 2010年5月19日关于建筑能源性能的指令2010/31/EU • 2009年4月23日关于促进使用再生能源的指令2009/28/EC • 2009年8月3日关于执行环保圆桌会议结果的法案No. 2009 967 • 建筑住宅规范第L.111 9, L.134 2, L.151 1, *R.111 2, R.111 20, R.131 28, *R.111 2, R.111 6, R.111 20条 • 城市规划规范第R.112 2条 • 已修订的1992年7月8日关于建筑产品使用适宜性的法令No. 92 647 • 1995年1月9日关于陆地运输基础设施分类及修订城市规划和建筑住宅规范的法令No. 95 21 •1996年5月30日关于陆地运输基础设施分类及民用建筑噪音影响区域隔音程序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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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2010/12/01
拟生效日期: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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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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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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