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S/N/AUS/611
2024-12-13
24-876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4年12月10日)。
语言:英语 页数:4 链接网址:
https://www.apvma.gov.au/news-and-publications/publications/gazette/gazette-25-10-december-24
6.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使其符合与农用和兽用化学品安全有效使用相关的其他国家法规:
• 特定植物商品中的氨基乙氧基乙烯基甘氨酸、啶酰菌胺、恶唑菌酮、二甲四氯(MCPA)、甲氧虫酰肼和吡唑醚菌酯。
• 特定动物商品中的恶唑菌酮。
7.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 2009年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 CAC/MRL 2 2009年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 2001年最大再残留限量(EMRL)以及欧盟委员会通过或撤销相关标准的后续变更。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英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预计于2025年2月批准。
拟公布日期:预计于2025年2月公布。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预计于2025年2月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5年2月17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新食品标准局 地址:PO Box 5423 KINGSTON ACT 2604 Australia 传真: +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通报机构 地址: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传真: +61 2 6272 3678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