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S/N/EU/567
2022-05-18
22-3824
世界贸易组织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1.通报成员: 欧盟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覆盖的产品: 茎或根茎直径为1厘米或以上的种植植物,包括槭树类、七叶树、桤木类、桦树类、鹅耳枥属、柑橘属、山茱萸属、榛属、栒子属、山楂属、水青冈属、紫薇属、苹果属、楝属、铁木属、石楠属、悬铃木属、科杨属、桂樱、梨属、蔷薇属、柳属、榆属和高丛越橘
4.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通报标题: 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EU)制定措施,防止光肩星天牛(Forster)在联邦属地内引入、定殖和传播,并废除第2012/138/EU号决定。
语言:英语 页数:21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EEC/22_346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EEC/22_3462_01_e.pdf
6.内容简述:更新欧盟针对光肩星天牛的现行植物检疫措施,包括进口要求、加强监测和更新寄主植物清单。
7.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否
9.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待定
11.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自发布之日起20天和2024年7月1日的进口要求。
[ ] 贸易促进措施
12.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7月17日
13.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