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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SPS通报
新加坡: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兽医条件:
时间:2019-10-14
作者:
通报号:
G/SPS/N/SGP/62
通报国:
新加坡
负责部门:
新加坡食品局
通报日期:
2019-10-14 00:00:00
覆盖产品:
猪肉及猪肉产品(HS代码: 0203, 0206, 0210, 1602)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X]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拟批准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拟生效日期: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19年10月14日[X]贸易促进措施
提意见截止日期: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不适用
使用语言:
英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SGP/62
2019-10-14
19-660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新加坡
2.
负责机构:新加坡食品局
3.
覆盖的产品: 猪肉及猪肉产品(HS代码: 0203, 0206, 0210, 1602)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兽医条件:
语言:英文 页数:2页 链接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SPS/SGP/19_5546_00_e.pdf
6.
内容简述:     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兽医条件经审议,修改如下:
1.纳入文句“非洲猪瘟(ASF)及传统猪瘟(CSF)为出口国法定传染病”
2. 将动物无疫病状态文字由原:
——“在屠宰及出口日前的三个月,经或未经注射疫苗的国家/地区已无口蹄疫病(FMD)、ASF及CSF”改为:
    “在屠宰及出口日前的六个月,经或未经注射疫苗的国家/地区已无口蹄疫病(FMD)、ASF、猪水疱病及CSF”
3.将宰前宰后检验文字由原:
        “肉是由经宰前宰后检验未发现任何ASF、CSF或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症状的动物派生而来的。宰前宰后检验是由兽医或肉类检验员在政府兽医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的”,改为:
        “肉是由经宰前宰后检验未发现任何感染性和传染性疫病症状的动物派生而来的。宰前宰后检验是由兽医或肉类检验员在政府兽医官的监督下进行的”
4.     将肉类来源文字由原:
    “肉是从按官方兽医监督卫生条件在食品管理局局长批准出口的新加坡企业内屠宰、加工、包装和储存动物派生而来的”改为:
    “肉是从FMD (经/未经疫苗注射)、ASF及CSF无疫国/地区饲养的,按官方兽医监督卫生条件在食品管理局局长批准出口的新加坡企业内屠宰、加工、包装和储存动物派生而来的”。
7.
目标与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5.1及15.2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https://www.sfa.gov.sg/explore-by-sections/food/bringing-food-into-singapore-and-exporting/commercial-food-imports(提供英文)
10.
拟批准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拟公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9年10月14日
[X]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ingapore Food Agency(新加坡食品局) Attn: Food Regulatory Management Division(食品监管处) 52 Jurong Gateway Road, #14-01 Singapore 608550 Republic of Singapore E-mail: WTO_CONTACT@sfa.gov.sg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猪肉及猪肉产品进口兽医条件文本可查询以下地址: https://www.sfa.gov.sg/explore-by-sections/food/bringing-food-into-singapore-and-exporting/commercial-food-imports. Singapore Food Agency(新加坡食品局) Attn: Food Regulatory Management Division(食品监管处) 52 Jurong Gateway Road, #14-01 Singapore 608550 Republic of Singapore E-mail: WTO_CONTACT@sf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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