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产品:
作为原材料的猪肉及猪肉副产品生产或加工的所有进口食品* (畜产品**不包括在内)。* 不包括原材料: 明胶(猪肉)、猪油、猪肉风味型(合成风味);** 畜产品:"畜产品卫生控制法案"第2条项下畜产品。
目的和理由:
[X]食品安全[]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拟生效日期: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19年7月1日为发货日[]贸易促进措施
提意见截止日期: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KOR/647
2019-05-29
1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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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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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1. |
通报成员: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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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食品和药物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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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覆盖的产品: 作为原材料的猪肉及猪肉副产品生产或加工的所有进口食品* (畜产品**不包括在内)。 * 不包括原材料: 明胶(猪肉)、猪油、猪肉风味型(合成风味); ** 畜产品:"畜产品卫生控制法案"第2条项下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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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X] 特定地区或国家
安哥拉、比利时、贝宁、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柬埔寨、喀麦隆、中非、乍得、中国、刚果、科特迪瓦、捷克、刚果民主共和国、爱沙尼亚、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中国香港、匈牙利、意大利、肯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摩尔多瓦、蒙古、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利亚、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塞内加尔、南非、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乌克兰、越南、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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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非洲猪瘟(ASF)相关进口申报要求的文件通知。
语言:英文 页数:2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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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每批进口申报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1.热处理证书
出口国政府证明文件注明,最终产品所用猪肉经过热处理(最低温度70℃,至少30分钟,或经过等效方式处理)。
2.非洲猪瘟检验证书
由出口国政府认证检验机构或出口国政府签发的文件,注明最终产品未发现非洲猪瘟病毒。
3.无非洲猪瘟认证
出口国政府证明文件注明,用无非洲猪瘟的猪肉及所有生产与加工阶段的健康猪生产或加工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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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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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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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进口食品安全控制特别法案" 第20条及进口食品安全控制特别法案实施规则"第27条(1) (10) (c) (提供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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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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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9年7月1日为发货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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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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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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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提供相关文件:http://www.mfds.go.kr. 另有以下单位提供相关文件: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ffice(国际合作办公室) 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食品药物安全部) #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oe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Tel: +(82 43) 719 1597 Fax: +(82 43) 719 1550 E-mail: 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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