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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国际协调与咨询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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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协调和加快国际和国内标准活动的协调,日本强调要采取以下措施:

1. 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审议
    在国际标准的早期审查阶段,日本必须积极反映自己关于标准的必要性和内容等方面的观点。特别是,在接受秘书处的建议草案和积极提出建议草案及修改意见时,必须通过获得民间的理解与合作,寻求专家和财务支持,并以此加强国际标准国家审议机构的活动。
2. 制订协调推进计划及其贯彻计划
    如果鉴于国内条件,即不同于国际标准的产品占有优势而难以重新协调时,根据贯彻国际单位制和推进协调时制订推进协调的长期政策的实例,只有通过推进国际分配的作用和考虑改变国内现实条件所需的费用,以及制订协调推进计划及其贯彻计划,符合性才能达到。
3. 协调对国际标准的国家审查与JIS草案的审查
    为求得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对国际标准和JIS标准审查的协调,由各有关部会会同ISO实施对国际标准的审查。有时,国际标准的国家审议机构不等同于JIS的审议机构。这往往是因为考虑到国际标准同JIS不是相同的标准。为求得国际标准的国家审议同JIS草案的审议之间的协调,应努力使两个审议机构的步调尽可能保持一致;如这样仍有困难,至少应使两个机构的核心成员是相同的人选,以便他们能在两项审议中有表达其对草案审议的意见的机会。
4. 采用国际格式标准
    当在JIS中采用国际标准,在研究标准格式时往往会发现,JIS看上去象是完全不同于相应的国际标准,或者二者很难于相互比较。为避免这种情况,在JIS中引进国际标准时,应尽可能采用国际格式——应根据国际标准,而不是根据JIS来推进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