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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之花”生态标签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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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之花”生态标签最初产生于1992年,其主管机构为欧盟生态标签委员会(EUEB)。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欧洲之花”在欧盟享有很高的声誉。2000年欧盟第1980/2000号条例对生态标签制度进行修订,允许贸易商及零售商为自己品牌的商品申请生态标签。

  “欧洲之花”生态标签制度是一个自愿性制度。其目的在于选出优秀的“环保产品”,从而推动欧盟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厂家,在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同时提示消费者该产品符合欧盟的环保标准,鼓励消费者购买该“绿色产品”。详情可参见其官方网址。

  2000年,欧盟在欧洲生态标签补充条例中规定,各成员国可以制订本国生态标签制度(如北欧“白天鹅”标签),但产品的选择标准、生态标准应与“欧洲之花”生态标签体系保持一致。“欧洲之花”生态标签在这些国家内同样适用。

  “欧洲之花”生态标签适用于电冰箱、洗衣机、洗碗机、真空吸尘器等四类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