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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C实施安全监管的措施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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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制造商和销售商能够遵守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使消费者免受危险产品侵害,CPSC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开展执法工作:
  - 告知业界CPSC对其产品的法规要求,并通过论坛、公告信函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
  - 保持对消费产品的监督,对已报告的违反联邦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品,持续跟进,强化监管;
  - 通过与业界合作(必要时采用诉讼手段),发现和获取企业就违法问题产品采取补救措施的信息,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召回危险产品。
  除此之外,CPSC的特殊执法活动还包括:
  - 通过对企业检查开展国内监管,并连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报关港口实施进口监管;
  - 对涉及制造商和销售商产品违法的伤害报告、消费者投诉、商业投诉等开展调查和处理;
  - 处理企业问题产品的报告,协助及监督企业开展产品召回。
  根据《消费品安全法》,CPSC所管辖消费品(包括家用电器)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应履行报告(Report)及召回(Recall)的责任。若企业未能切实履行以上责任,将可能受到处罚。
  (1)报告
  《消费品安全法》对企业的报告要求涉及以下两种情况:
  a) 危险产品
  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在获知其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未能满足CPSC制订的安全法规或参照的自愿性标准,或具有能够对公众造成实质伤害危险的缺陷,或产生超出合理限度的导致严重伤害和死亡的危险的有关信息,并得出确认结论后,应在24小时之内向CPSC报告。制造商应建立专门的机制来保存和审核有关其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可能产生超出合理限度而导致严重伤害和死亡危险的有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保修和返修记录、保险给付、产品可靠性引发的法律诉讼、生产问题报告、产品测试和其他产品相关的重要分析报告。
  b) 涉及民事诉讼的产品
  若产品因其安全问题在两年的时间里受到三宗以上的民事诉讼,且法庭的判决有利于原告,则其制造商需要将有关信息报告CPSC。企业提交报告后,CPSC的工作人员将和企业一起,对报告内容进行分析判断,以决定是否需要召回。只有在CPSC判定问题产品存在缺陷,并且得出其缺陷构成了实质伤害危险的结论时,企业才必须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缺陷可能缘于产品制造生产过程、设计本身、使用的物料、包含的内容物、结构、表面处理、包装、警告语和说明书等错误与问题。《消费品安全法》第15条给出了构成实质伤害危险的判定标准。当CPSC的工作人员依据此标准得出问题产品构成实质伤害危险的初步结论后,工作人员将参考危险等级标准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危险等级标准根据带来伤害的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将实质危险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并给出了对应每个危险级别企业须采取的补救措施。例如,当企业报告的问题产品被判定构成A级别(产品缺陷很可能导致严重疾病、伤害或死亡)的实质伤害危险时,CPSC将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通知购买问题产品的消费者、零售商和分销商,并通过维修、替换、返还补偿金等形式弥补缺陷带来的影响。
  (2)召回
  “召回”泛指企业因其问题产品引发的危险而采取的维修、替换、补偿金等补救措施。召回可分为自愿性召回和强制性召回。
  一般情况下,CPSC需要对企业提交的问题产品报告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详细评估,进而得出问题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并构成实质伤害危险的初步结论,并确定问题产品所构成的危险级别,以确定企业是否需要对问题产品启动召回和采用什么样的召回措施。然而,为了节省时间和避免企业的声誉受到影响(在美国,如果产品被CPSC判定构成实质伤害危险,那么该产品在消费者中的声誉将受到严重影响),CPSC于1997年建立了“产品快速召回计划”(Fast-Track Product Recall Program)。根据该计划,如果企业提交了完整详实的问题产品报告,并于报告提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启动适当级别的产品召回,即自愿性召回,CPSC的工作人员将免予对问题产品进行是否构成实质伤害危险的判断。企业要采取自愿性产品召回,必须:①提供16CFR1115.13(d)所规定完整报告的全部信息;②申请加入“产品快速召回计划”;③向CPSC提交针对问题产品的补救措施计划。
  如果企业未采用快速产品召回措施,当CPSC判定消费品问题产品构成实质危害或违反了联邦法规或标准的要求,将以通知信函(LOA)的形式告知相关企业。LOA的内容包括企业所违反的具体法规和标准、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并就违规情况要求企业采取补救措施。根据问题产品的危害影响和引发伤害的可能性,适当情况下,CPSC将要求相关企业从市场上和已购买的消费者手中召回问题产品。被要求实施召回的企业应制订详细的行动计划,计划在通过了CPSC工作人员的充分审议后,将作为企业召回行动的指南。实施召回的企业必须尽快找到问题产品,将其从整个销售链和已购买的顾客手中撤回,同时应就问题产品、产生的危害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信息准确、及时地告知公众。产品召回通知送达的方式主要包括:企业与CPSC联合发布召回新闻;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召回服务电话和传真;视频新闻、海报、公司主页的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购买问题产品的消费者寄送召回信息资料;通知销售链中的所有相关方。问题产品被列入何种危险级别是决定其召回通知送达方式的最重要因素。
  有关CPSC的召回信息参见其网址http://www.cpsc.gov/cpscpub/prerel/prerel.html。
  (3)违法处罚
  一旦出口企业在美国市场因产品安全问题而被CPSC判定违法,同时其收到的LOA上所列明的违法行为属于《消费品安全法》第19条规定的范畴,通常情况下,该企业将为每种违法行为承担不超过8,000美元的民事罚款;个别情况下,民事罚款可能高达1.825万美元。对于法庭判定为故意和蓄意的违法行为,责任人除将被判一年以内的监禁之外,还可能被处以刑事罚款。最高刑事罚款数额:对于未造成人员死亡的,违法个人10万美元,违法公司20万美元;造成人员死亡的,违法个人25万美元,违法公司5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