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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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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标志(如图所示)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规模效应,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它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11个部委的代表和知名专家组成的国家最高规格的认证委员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是其常设机构。2003年,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CEC)成立,该中心是国家认监委认可的、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唯一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
  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中国环境标志已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涉及家用制冷器具、计算机、纺织品、建筑陶瓷、家具、洗衣粉、纸制品、可降解材料制品、水性涂料等107种产品。其中涉及家用电器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如下表所示:
表  我国关于家用电器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HJ 2549-2018

家用洗碗机

HJ 2550-2018

食具消毒柜

HJ 2544-2016

空气净化器

HJ/T 311-2017

燃气灶具(包括灶、烤箱、燃气饭锅)

HJ 2535-2013

房间空气调节器

HJ 2514-2012

吸尘器

HJ/T 308-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HJ/T 363-2007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HJ/T 236-2006

家用制冷器具

HJ/T 221-2005

家用微波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