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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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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1991年《促进资源回收法》的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于2000年6月发布,并于2001年4月实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的目的在于促进3R(reduce减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的整合,3R的整合对于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下的法规有: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规则》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通告》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家用电器回收法》以及其他回收法律的关系见表6-3。
表6-3 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法律框架
产品生命周期
生产
消费/使用
收集/回收
废物
法律体系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绿色采购法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促进容器和包装分类回收法
-家用电器回收法
-食品回收法
-建筑及材料回收法
-报废车辆回收法
-废物管理法
相关方角色
商业:
-3R导向设计
-再使用、回收
-材料标识
政府部门、国家组织、市政当局:
-带头购买环境友好产品
消费者:
-适当废弃
-适当支付相关费用
商业:
-自己收集
商业/市政当局:
-适当处置废物

 

    由上表可以看出,《家用电器回收法》是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该体系分为三层:基础层是《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层是《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两部综合性法律;第三层是针对具体产品制定的法律,包括《促进容器和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报废车辆回收法》以及《绿色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