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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节能标签
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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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到更高能效的产品,日本节能法将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以及能效标识和功/油耗标识作为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2000年8月,日本实行了自愿性节能标签计划。

    实施自愿性节能标签的产品必须为“领跑者”目标产品,特别是一般消费者使用较多的家用电器。至今为止,已有20种产品被指定为节能标签要求产品,其中小家电产品有电饭锅,其实现节能标准的目标年度是2008年。节能标签示例如图6-5所示。

图6-5 日本节能标签

节能标签包含以下信息:

(1) 节能标志:能效标准达到100%以上的产品是绿色标志,未达到100%的产品为橙色标志,以此鼓励消费者选择节能性能高的绿色标志产品;

(2) 节能标准达标率:用%来表示产品的能效标准(目标值)达标率,达标率越高,产品的节能性能也就越好;

(3) 每年的电力消耗量:用特定的测试方法计算得到的产品每年的电力消耗量;

(4) 实现节能标准的目标年度:在达到节能标准的目标期间,根据节能法设定每个产品实现节能标准的目标年度。

总而言之,节能标签不仅要求为绿色,而且节能标准达标率越大,节能性能就越高,能源消耗量就越少。消费者如果想长期使用高能效产品,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功能和价格,也要选择标有电费或耗电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