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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的电磁辐射性能标准
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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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电器中的微波炉有微波辐射,应符合FDA的电磁辐射性能标准,通过CDRH的检测,获得合格证书。21CFR1030.10是微波炉的辐射性能标准,它适用于加热或烹调食品的炉灶(家用或商用)。该标准规定了微波炉的功率密度限值、安全联锁装置要求、测量和测试条件、用户使用说明书、售后维修服务指南以及警告标签的要求。

    21CFR1030.10要求微波炉在购买前,距微波炉外表面5 cm以外区域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不超过1 mW/(cm)2;购买后,其功率密度不超过5 mW/(cm)2
    对于安全联锁装置,21CFR1030.10规定:
    - 微波炉应最少有两个运行的安全联锁装置,并且至少有一个不应被人体的任何部位或长度为10 cm的物件所操作。这个联锁装置也必须是隐蔽的,除非该联锁装置被接触时可防止被激发,而这个防止被激发的器件只有在拆卸微波炉或微波炉开门时才能被移动。
    - 微波炉任何简单的机械或电气部件的失效不会导致所有安全联锁装置不起作用。
    - 售后维修服务调整或售后服务程序不会导致安全联锁装置不起作用,或微波炉辐射泄漏超过以上功率密度限值。
    - 当微波炉的门关闭,通过微波炉外表面的开孔插入一根绝缘线至微波炉腔体、波导或其他含有微波能量的空间,假若该绝缘线在插入时由形成不小于170°钝角的两段组成,不会导致微波辐射能量超过规定的限值。
    - 两个必需的安全联锁装置分为初级和次级,初级安全联锁装置应防止微波辐射超过上述限值,而次级安全联锁装置应防止辐射超过5 mW/(cm)2,并且在售后服务使用说明书中应指定安全联锁装置为初级或次级。
    - 微波炉应可控制至少一个必需的安全联锁装置,使得两个联锁装置都失效时微波炉不能运行。联锁装置的失效不应中断这种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