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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指令合格评定程序
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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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指令中特别指出,对于某些方面的基本要求,制造商可以通过内部生产控制方法,以减少申请合格评定程序。而对于其他方面的要求,可基于内部生产控制方法,根据欧盟型式检验程序进行合格评定。下面主要对技术文件和合格声明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介绍。

1.  技术文件

    新指令在旧指令的基础上,对技术文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 设计概念和制造图像,以及组建方案、子组件、原理等;
  • 必要的描述和说明,以理解那些图像和方案,以及理解该设备操作。

2.  EC合格声明

    设备符合相关基本要求是通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EC合格声明”(DoC,样本见附录2)来宣告的。EC合格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 设备型号/产品(产品、类型、批次或系列号);
-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 制造商关于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是唯一责任人的签署声明;
- 声明的对象(可用于追溯的产品详细描述,必要时还可包括彩色图片);
- 上述对象符合相关欧盟协调立法的声明;
- 参考使用的相关协调标准(包括标准的日期)或其他技术规范的引用(包括技术规范的日期);
- 所涉及的公告机构(名称、编号等)以及签发的型式证书(如适用);
- 附加信息;
签名及代表
(地点和签发日期)
(姓名、职位)(签名)
    EC合格声明必须以至少一种欧盟官方语言撰写。
    EC合格声明必须从产品最终投放市场起保存10年,以供政府主管部门检验之用

3.  CE标志和信息要求

    1)CE标志
    对于CE标志及其加贴要求可参见本章第4.1.2.1节。
    2)其他识别标识
    EMC指令要求设备通过型号、批号、系列号或其他鉴别设备的信息来识别设备。该要求有着灵活性,允许制造商选择自己的方式来识别设备。然而,设备的识别必须清楚地与合格声明和技术文件相关联。尽管没有明确提及这些信息应标识在设备(或铭牌)上,它应与技术文件建立联系,以便提供更多信息。
    3)可追溯性信息
    为了便于追溯,EMC指令要求每个设备应随附制造商、欧盟授权代理或产品投放市场责任人的名称和地址。该类信息可以在随附设备的文件中给出,补充信息通常可以标在设备本体或印刷在包装上。
    4)有关安装、使用和维修的信息
    设备安装时为了符合指令的保护要求可能需要装配或特殊的考虑,因而应提供正确组装和安装所必需的信息。如果设备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就是假设用户不需要任何关于EMC的特殊考虑便可安装设备,而仍满足EMC指令的保护要求。以下情况需要提供更详细信息:如果有任何有关设备EMC用途的接地特性,并且安全用途的接地不能妥协;当设备连接到其他可能需要特定类型电缆(如屏蔽、双重屏蔽)的设备,必须说明应考虑适当的安装。此外,制造商需要指出任何设备使用和维修时为了符合保护要求而应遵守的预防措施。最后,用户手册上必须提供与预期用途相一致的设备的使用信息。
    5)限制使用的信息(在住宅区不能保证符合保护要求)
    EMC指令认识到住宅区的电磁环境需要特别关注。EMC指令要求当制造商不能确保在住宅区使用的设备符合保护要求(如居住环境下超过标准的限值)时,设备随附文件必须清楚指出限制在住宅区使用,如果可能在包装上也标注,网上销售时也要明确指出。例如,指出设备可以使用的适当区域,如果这些区域不包括住宅区,警告上应包含“在住宅区的使用可能会造成干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