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于2016年1月6日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别称中国RoHS2.0),并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废止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39号令)。
1. ROHS2.0相关标准
表3-12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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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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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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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3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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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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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5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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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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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125-2011,
IDT IEC 6232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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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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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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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78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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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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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标准是为《管理办法》实施配套制定的,属于《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执行的标准,制造商只有执行《管理办法》采用标准,才能满足《管理办法》要求。
2. 标识说明
表3-13 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标识
绿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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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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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标准:SJ/T 113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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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标准:SJ/T 113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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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绿色标识指不含有6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含有但小于限量值
l 字母“e”标识因为跟单词(electronic),电气(electrical)和环境(environmental)的字头
l 环绕的曲线箭头表示可回收利用的
l 一般为绿色,但不规定一定用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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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橙色标识有警示作用,标识该产品含有限制的有害物质并且含量超过有限值
l 中间字母标识环保使用期限,由生产者自行确定。图中数字10为例,含义为该产品在10年后应该进入产品回收循环系统
l 除了在产品上进行标识外,还需要在产品说明书中列出下页图示的中文表格来说明在什么部件上含有什么元素/物质等
l 产品包装材料也应标识
l 一般为橙色,但不规定一定用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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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OHS2.0对原ROHS的修订
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在具体要求方面做了一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