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源标识的法律依据及小家电产品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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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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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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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的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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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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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 0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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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磁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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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棋局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3500W,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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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456-2014
家用电磁灶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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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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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 0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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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电饭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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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在常压下工作的额定功率小于 2000 W的自动电饭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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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021.6-2008
自动电饭锅能效
限定值及能源效
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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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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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 0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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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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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利用频率在工科医(ISM)频段(2450MHz)电磁能量以及电阻性发热元件来加热,额定输入功率在2500W以下的微波炉,包括微波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功能以及带热风对流烧烤功能的微波炉,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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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4849-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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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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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效标识制度的管理体制
3. 能效标识的内容和样式
中国能效标识以蓝白为背景主色调,依据每种电器的能效水平分为1至5个等级:1级深绿色,表示产品耗电低,属于环保产品,位于最上端,也最短;5级红色,表示产品耗电高,位于最下端,也最长;2至4级颜色和位置介于两者之间。各级的含义见表3-11:
表3-11 能效等级的含义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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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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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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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低,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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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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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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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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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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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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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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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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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高,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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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能效标识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