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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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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家具强制性标准中,与产品安全相关的有两个:GB 22792.2-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和GB 22793.1-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不过这两个标准都是2008年12月30日发布,2010年3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下面介绍其主要内容。

 

1. GB 22792.2 屏风

    国家标准GB 22792系列共有3个标准,除第2部分的安全要求为强制性外,还有GB/T 22792.1-2009《办公家具 屏风 第1部分:尺寸》和GB/T 22792.3-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这两个都自愿性标准。其中GB/T 22792.1-2009是2009年3月19日发布的,将于2009年11月1日实施;GB/T 22792.3-2008是2008年12月30日发布的,将于2009年9月1日实施。

    GB 22792.2-2008是等同采用了EN 1023-2:2000《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机械安全性要求》,仅仅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GB 22792.2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
    在一般安全要求中,屏风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用户伤害的危险,比如:

  • 可接触的棱角,倒圆半径最小为2 mm;
  • 可接触到的棱,倒圆半径最小为2 mm;
  • 其他所有的边应圆滑、无毛刺;
  • 中空部件的端部应封闭或覆盖;
  • 可移动和可调节的部件设计应避免伤害和误操作。

    此外,制造商还应该在操作手册中指出屏风的可接受载荷。

    在结构安全要求中,要求屏风在按照GB/T 22792.3-2008的相应条款进行测试之后,其稳定性、强度等应该符合要求。

    备注:GB 22792.2-2008的4.1节原文是:

    “检查屏风的一般安全要求和尺寸要求后,应按照下列试验程序,通过GB/T 22792.3-2008描述的试验:
    ——非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3;
    ——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4,6.5,6.6。”

    这里引用了GB/T 22793.2-2008标准,但是该标准是关于儿童高椅的试验方法,而且里面也没有条款6.3,6.4,6.5和6.6。所以,我们认为,这里引用的GB/T 22793.2-2008应为GB/T 22792.3-2008之误。

 

2. GB 22793.1 儿童高椅

   国家标准GB 22793系列共有2个标准,除第1部分的安全要求为强制性外,还有GB/T 22793.2-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2部分:试验方法》这个自愿性标准。GB/T 22793.2-2008是2008年12月30日发布的,将于2009年9月1日实施。

    GB 22793.1-2008是等同采用了ISO 9221-1:1992《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与其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完全相同,仅仅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标准对儿童高椅的材料、结构、标志、使用说明和包装规定了要求。其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介绍了手指或肌体可能陷入的间隙。

    (1) 材料:儿童高椅使用的木材应无腐蚀和污染;外露的金属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足够的防腐措施;纺织品的色牢度应满足规定要求。

    (2) 结构:儿童高椅应满足规定的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并避免儿童的手指或肌体陷入空洞等中间。

    (3) 标志:儿童高椅应持久而显著地标注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的名称、商标或其他标志,以及如下声明:“警告:不要离开无人照看的儿童!”在配备了安全背带的地方,应增加下列附加的警示:无论何时,儿童应系上正确固定和调节的安全背带。

    (4) 使用说明:根据GB5296.1,应提供有关高椅或多用途高椅的正确、安全的装备及使用说明,该说明应首先指明:为将来参考,注重保存

    (5) 包装:包装用的任何塑料包装物应标注下列警示:为了避免窒息的危险,使用本产品前应先移走塑料包装物,这些包装物应被清楚或远离婴幼儿童

 

3. GB 28478-2012 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性能要求桌椅类产品
   GB 28478-2012《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性能要求 桌椅类产品》中的“6.1 安全要求”这部分为强制性的,标准的其余部分为推荐性的。GB 28478-2012修改采用了BS EN 581-1:2006《户外家具 野营用、家用型和商用型桌椅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BS EN 581-2:2009《户外家具 野营用、家用型和商用型桌椅 第2部分:椅类产品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BS EN 581-3:2009《户外家具 野营用、家用型和商用型桌椅 第3部分:桌类产品安装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野营、家用和商用桌椅类户外休闲家具,不适用于使用非常频繁的商用户外家具、软包和覆面材料可拆卸的家具、永久固定家具和街用家具。
    GB 28478-2012中对边和角,使用时可接触到的管件、孔和间隙,剪切和挤压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4. GB 28008-2011 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
    GB 28008-2011《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中的5.1~5.7部分为强制性,其余部分为推荐性。其中5.1为性能尺寸安全要求,5.2为加工安全要求,5.3为外观安全要求,5.4为结构强度安全要求,5.5为理化性能安全要求,5.6为有害物质限量要求,5.7为木制部件与金属部件安全要求。
 
5. GB 26172.1-2010 折叠翻靠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1部分:安全要求
    GB 26172.1-2010《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安全要求》修改采用了ISO 10131-1:1997《折叠翻靠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了室内用折叠翻靠床的安全和强度要求及其安装强度要求,不适用于折叠翻靠床的电子设备要求,不适用于铺面折叠的床、可变换成椅子等座具的床或中小型沙发、野营床、医疗床。
 
6. GB 24430.1-2009 家用双层床安全1部分:要求
    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中的第4、5、6章的内容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未推荐性条款。GB 24430.1-2009修改采用了ISO 9098-1:1994《家用双层床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了家用双层床的安全要求,主要目的是减少对使用人特别是对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危险性,仅考虑睡觉功能的床。适用于家用双层床,适用于床铺面高大于等于800 mm的单层床,不考虑床铺面以下空间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