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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加贴要求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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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加贴的标签应使欲购买者易于看到、看清和看懂。纤维含量信息的排版或字体应大小相同,且醒目程度相同。其他信息不能具有虚假性、欺骗性或误导性,不能减小、削弱法规要求的信息或与之发生冲突。

  要求标签固定在每一件纺织产品上,当有特殊要求时,则固定在产品的包装上。在产品整个营销过程中,标签应是醒目的且持久地固定在产品及其包装上。

  带有衣领的纺织产品,必须有标示出原产国的标签,该标签固定在后领窝内侧中部,或固定在接近衣领内侧中部的另一个标签的位置上。纤维含量及注册标识号(RN)或公司名称,可标示在标有原产国的标签上、或标示在固定于服装内面或外面的几个标签上。

  不带衣领的纺织产品,所要求的信息应标示在醒目并易接触到的标签上,或标示在产品内面或外面的几个标签上。原产国必须标示在标签正面;其他被要求的信息标注在标签的正面或反面,并且是醒目的。

  包装的袜类产品,当包装上有标识,且信息同样适用于包装中的每一件产品,且以包装出售时,则不要求在包装内的每一个袜类产品上都要加上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