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批准发布6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包括文化行业标准《剧场场务服务指南》《三维动画镜头预演制作流程规范》《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规范》以及旅游行业标准《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自驾游驿站设置与服务质量要求》《旅游滑雪场质量规范》。
其中,《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明确了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的等级划分和基本要求,将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推进红色教育、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自驾游驿站设置与服务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自驾游驿站的分类、选址与规划、基础服务设施、扩展服务设施和服务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自驾游目的地以及有自驾游服务内容的旅游目的地。
《旅游滑雪场质量规范》明确了旅游滑雪场的质量要求,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室外旅游滑雪场。该标准是对2014年发布的《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的修订,将进一步促进配套服务完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标准自2025年3月11日起实施。原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LB/T 037-2014)于2025年3月1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