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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第 19 号和第 20 号 ATP 修订 CLP法规
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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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 11 日,《欧盟官方公报》(L 176)发布了第 2023/1434 号和第 2023/1435 号委员会委托法规(EU)。

这些条例又称第 19 和第 20 号 ATP(适应技术和科学进步),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CLP)的第 1272/2008 号条例,涉及附件 VI 中注释的添加和条目的修改。

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风险评估委员会 (RAC) 就统一分类和标签提案通过的意见,作为欧盟委员会委托法规 (EU) 2023/1434 的一部分,在 CLP 附件 VI 第 1 部分第 1.1.3 节中增加了三个新注释:

1、在审议某些硼化合物和 2-乙基己酸及其盐类的统一分类提案时,增加了注 11 和注 12,以便更准确地识别混合物的危险性,因为混合物中含有属于同一类别条目的几种物质;

2、增加注 X,以明确同一条目中的一组物质的分类仅基于该条目中所有物质所共有的那部分物质的危险特性。

3、 关于条例 (EU) 2023/1434,欧盟委员会委托条例 (EU) 2023/1435 对《化学药剂 法》附件 VI 表 3 中的某些条目进行了更新并附加了上述新注释,具体如下:

在有关以下内容的条目中增加了注释 11 的参考: 硼酸、三氧化二硼、七氧化四硼二钠水合物、无水四硼酸二钠、正硼酸钠盐、十水四硼酸二钠和五水四硼酸二钠;2-乙基己酸及其盐类增加了注 12、注 X 和当前的注 A。

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可自愿采用修订后的统一分类标准,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必须在所有欧洲成员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