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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制订禽肉检查和销售标准
时间: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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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 (2023)2826055、2826188号咨询文件,制订欧盟禽肉检查和销售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5月19日。主要内容如下:

(1)欧盟禽肉检查标准: 解剖符合性检查要求。禽肉应定期检查频率适当;每批次产品随机抽样:1个批次抽取2个样、100-500批次抽取30个样品等具体规定;检查鸡胴体的吸水量和总水分含量要求。样品应取冷冻、速冻鸡胴体;记录检查结果并保存一年;每批均标有生产日期、批次信息;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冷冻冷却禽肉胴体水分含量;

(2)欧盟禽肉销售标准:相关定义,如胴体、切块等;家禽出售形式,部分去内脏、内脏、无内脏(包装上可加注“去内脏”字样);标记和包装要求,非预包装禽肉无需标识分割禽肉加工厂;保存和处理,冷冻禽肉的温度应保持稳定,–12°C或更低,短暂的向上波动不超过3°C;冷却方法:空气喷雾冷却、空气冷却、浸泡冷却;禽肉分类,A级或B级具体要求;进口条件,原产国管部门签发的证书与产品标签标明:喂食、室内粗养、自由放养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