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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订婴儿车产品标示标准
时间:2023-04-20
作者:

2023年2月15日,台湾经济部根据现行《商品标签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第11204703380号公报公布修订《婴儿车及婴儿车产品标示标准》。

一、主要变化如下:

1、所有要求的标识均为中文。

2、下面的清单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婴儿车/婴儿车都能控制的。详情请参阅标准。

(1)商品名称及型号;

(2)制造商信息:台湾制造商品应标示制造商、委制商或分装商之名称、地址及服务电话,进口商品应标示进口商或分装商名称、地址、服务电话;及国外制造商或国外委制商之外文名称;

(3)原产地;

(4)主要成分或材料;

(5)适用年龄(月)及最大容许载重量(kg);

(6)制造年月或年周;

(7)使用方法;

(8)注意事项及紧急处理方法;

(9)有危害使用者安全或健康之虞者,应标明警告标示。

二、标示方法

1、上述规定应标示事项应标示于产品明显之处,且以不易磨损的固定标签标示。但前点第七款规定,需要以说明书方式标示。

2、标示所用文字及数字,应大于 2.5 mm x 2.5 mm。

3、标示内容应以清晰、简明易懂的字体、文字或图解进行说明。

4、警告标示所用字体或符号,其颜色应与底色不同且易于辨识,“警告”二字字体应大于 5 mm x 5 mm

三、生效时间

新要求将于2023年5月18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