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州长已将法案S7505B/A9505B 签署为法律,修订儿童产品中使用有毒化学物质的申报规则和禁止销售含有某些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S501B/A6296A)。 该法案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
“高度优先化学物质”如下:
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l 儿童产品ID信息
l 儿童产品中所含的高度优先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
l 化学物质的预定用途。
禁止销售:
从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含有下列故意添加的高度优先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l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
l 苯;
l 石棉。
上述销售禁令不适用于:
l 完全基于其封闭的电池或电子组件的儿童产品;
l 联邦法规优先于州对儿童产品的法规管控;
l 化学物质以痕量污染物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