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4月 14日,据泰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4月 7日,该部在泰国政府公报刊登《 食品生产用酶的质量 标准》。该 法规是泰国公共 卫生部第 409号公告的补充性文件,于 4月 8日生效。
该法规规定了通过微生物发酵获得的酶的质量会标准,即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和 蜂蜜曲霉 (Aspergillus melleus)的质量标准,包括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铅、抗生素以及真菌毒素的标准。
并规定黑曲霉 (Aspergillus niger) 和蜂蜜曲霉 (Aspergillus melleus)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自该法规生效日起 180天内符合该法规规定的标准。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