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ESMA2019年 11月 12号颁发的实施指南 v1.0, UAE.S 5010-2:2019, UAE.S 5010-6:2019已于 2019年 12月 16日强制执行。
适用范围: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
重要更新:
1.UAE.S 5010-2:2019 , UAE.S 5010-6:2019已于 2019年 12月 16日强制执行。
2. 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都必须在 2019年 12月 16日(含 12月 16日)之前提供有效的合格证书( ECAS或 EQM)
3. 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上都必须在 2020年 4月 1日(含 4月 1日)前配备有效的能效标识( EESL)和 RFID标签。
4. 没有有效 RFID标签的能效标识将视为无效。 5.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 (没有包装 ),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RFID标签的 “标识 +标签 ”的组合放在产品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 /买家 /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 6.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 (有包装 ),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 RFID标签的 “标识 +标签 ”的组合放在包装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 /买家 /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 7.有效的能效标识和 RFID标签应该和产品一起提供给消费者和买家。
来源:广东省 TBT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