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月 23日,韩国农林畜牧食品部发布《农林畜牧食品部所管绿色农渔业培育及有机食品等管理、支持的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订案(草案),主要内容为:
1. 除水和盐外,如果 ≤30%的食品重量使用的是非有机原料,可以在产品上使用“有机”标志,但不能使用“有机认证”标志。
2. 引入无农药原料加工食品认证制度,对使用无农药及有机农产品作为原料加工的食品,允许其使用特定的无农药标识。
3. 制定认证产品的连续认证要求和评级标准。
4. 明确“有机”、“无农药”、“环保”、“无抗生素”等和有机标识有关的文字或图形的使用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