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月 9日,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日消惠,由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疾病的蔓延,进口的中国原材料供应短缺,日本农林水产省与消费者厅共同发布元消安第 5711号和消表对第 397号:
允许各县主管部门灵活执行《有关记录谷物和其他交易信息以及原产地信息的法案》 (即《大米可追溯法》 )第 8条规定,即使中国原产地标记与产品原料的实际产地之间存在差异,只要及时通过店铺内部公告公司公告、网站公告等提供有关产品正确原产地的适当信息,可以暂时无需采取任何取缔措施。
此举旨在确保大米和其他产品的正确、顺畅流通。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aff.go.jp/j/press/syouan/kansi/200309.html、 https://www.maff.go.jp/j/press/syouan/kansi/attach/pdf/20030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