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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大豆半纤维素用于食品的限量和使用范围要求
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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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2月 28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 2月 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 EU) 2020/279,修订大豆半纤维素( E426, Soybeanhemicellulose)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限量和使用范围要求,并修订( EC) 1333/2008号条例附件Ⅱ中相应内容,使用限量由 “1500至 30000kg”修订为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不得再用干 04.2.6(马铃薯加工产品)、 05.2(其他糖果,包括口气清新甜食)等产品类别。

    该法规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第 20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3403343965&uri=CELEX: 32020R0279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