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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禁用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和噻虫啉3类农药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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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月 13日、 14日,欧盟分别发布法规 (EU) 2020/18、 (EU) 2020/17、 (EU) 2020/23:禁止批准更新 毒死蜱、甲基毒死蜱、 噻虫啉等 3类 农药的使用,法规概要解析如下:
    ( 1)法规 (EU) 2020/18、法规 (EU) 2020/17将于 2020年 1月 16日起生效实施,规定禁止批准更新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使用,并要求删除实施法规( EU) No 540/2011的附件 A部分中第 111和 112行关于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相关信息,明确规定欧盟成员国不得迟于 2020年 2月 16日之前撤销对含有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进行授权的过渡措施。目前欧盟对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使用期限有关的法规体现在( EU) 2018/1796中: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的批准使用期限延长至 2020年 1月 31日,但是鉴于在延长的批准期限届满之前欧盟已决定不再批准延期,法规 (EU) 2020/18和法规 (EU) 2020/17规定成员国应根据第( EC) 1107/2009号条例第 46条授予的宽限期应于 2020年 4月 16日起不再适用于植物保护产品。
    ( 2)法规 (EU) 2020/23将于 2月 3日起实施生效,规定禁止批准更新噻虫啉的使用,并删除实施法规( EU) No 540/2011的附件 A部分中第 92行关于噻虫啉的相关信息,该法规要求欧盟成员国最迟应于 2020年 8月 3日之前撤销关于含有噻虫啉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过渡措施,并需根据第( EC) 1107/2009号条例第 46条内容规定的宽限期最迟于 2021年 2月 3日届满。
    在此提醒与欧盟方面有农产品或食品业务往来的企业或个人:实时关注该类禁令的实施日期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以免因违反欧盟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