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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检验规定
时间:2019-06-17
作者:
  2019 年 6月 17日,韩国食药部( MDFS)发布第 2019-47号公告,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检验规定》。对其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 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 “支持效果 ”修订为 “关于支持成分的效果 ”;
  2. 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依据修订为: 食药部发布的功能性化妆品标准和测试方法和国际化妆品原料目录( ICID);
  3. 修订了具有改变头发颜色(包括脱盐和变色)功能染发剂等产品的成分和含量规定。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380&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