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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公告《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草案
时间:2019-01-19
作者:
  2019 年 1月 19日,中国台湾地区 “卫生福利部 ”发布卫授食字第 1071204082号公号,公告《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草案。预告终止日期至 2019年 3月 20日。草案要点如下:
一是准则订定依据。
二是标示、宣传或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的认定,应以传达讯息的整体表现为综合判断。
三是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为虚伪或夸大的认定。
四是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通常可使用的词句,或对应成分可使用的词句。
五是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为医疗效能的认定。
六是准则施行日期。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7876.00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