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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通报关于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灭线磷
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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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月 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G/TBT/N/EU/617号通报“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灭线磷,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法规( EC) No1107/2009及修订法规实施细则( EU) No540/2011”。现已授权的含灭线磷植物保护产品将从市场上撤销。不批准是基于该物质再欧盟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依照法规( EC) No 1107/2009做出的首次评估。灭线磷以前依照指令 91/414/EEC被批准。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的上市,不影响杀虫剂最大残留。然而,不批准之后,将对最大残留采取单独措施。关于最大残留的后续措施将根据 SPS程序通报。通报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通报之后 60天,法规拟批准日期为 2019年 1季度,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 20天。同时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在法规生效 6个月内撤销现有包含灭线磷的现有植物保护产品。考虑到符合法规( EC) No 1107/2009第 46条的宽限期,最迟生效后 12个月到期。
  背景内容
  1. 欧盟出台此条通报的依据

  欧盟出于对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的考虑,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灭线磷不符合法规( EC) No 1107/2009规定的批准标准,目前不能批准,现有授权必须撤销。不批准灭线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在生物活性物质灭线磷的评估和同业评审过程中,确定了一些未完成的关注问题和领域,特别是,不能得出关于灭线磷遗传毒性潜力的结论,并且不能确定最终的健康参考值; (2)对灭线磷风险评估的若干领域无法最终完成,包括对植物和动物源食品残留的消费者评估、发育神经毒性评估、地下水接触评估,以及对鸟类长期风险、鸟类和哺乳动物的二次中毒评估、对土壤生物接触灭线磷代谢物的风险和对蚯蚓的风险;( 3)虽然目前不能进行消费者和非膳食风险评估,但是对鸟类的高度急性风险以及土壤栖息非目标节肢动物和土壤生物的高风险已经确定。最终,灭线磷无法完成对内分泌干扰潜力的评估,不予批准。
  2. 什么是活性物质灭线磷
  灭线磷是具有触杀作用但无内吸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酸酯类杀线虫剂。广谱性防治线虫和地下害虫药剂,具有触杀作用,触杀性防治线虫和地下害虫的土壤杀虫剂,对马陆、蜈蚣等多足动物也有效,防治麦类孢囊线虫、花生的各种线虫、甘薯线虫、马铃薯线虫及花卉线虫均有良效。用于土壤处理,不宜作叶面处理。
  毒性分级为剧毒。急性毒性:大鼠口服 LD50: 34mg/kg;大鼠皮肤 LD50: 60mg/kg;兔子口服 LD50: 55mg/kg;兔子皮肤 LD50: 2400ug/kg;鸽子口服 LD50: 13300ug/kg;鸡口服 LD50: 5500ug/kg;鸡皮肤 LD50: 3mg/kg;鹌鹑口服 LD50: 7500ug/kg;鸭子口服 LD50: 1260ug/kg;鸭子皮肤 LD50: 11mg/kg;野生鸟类口服 LD50: 4210ug/kg。
  来源: 浙江省 TBT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