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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作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近发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以统一全国监督管理部门的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当中订明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和品质管制状况进行现场检查;
核实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等的有效性及与所经营产品是否相符;
产品标签标识与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内容是否相符,以及是否有违法标注和违法宣传;
对现场可能存在品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采取抽样检验等。
有关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 [2017] 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