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8月 8日,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 EPA)发布 G/TBT/N/USA/1386/Add.1号通报,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 TSCA)颁布了 145项化学物质的重要新使用规则( SNURs),这些化学物质均为预制造通知( PMNs)规定物质。要求在制造(包括进口)或加工这 145项化学物质的任何活动中涉及本法规定义的重要新用途时,须至少提前 90天通知 EPA,且未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制造或加工。修订后的法规将于 2018年 10月 1日生效。
TSCA 第 5( a)( 2)条规定, EPA判断某种使用化学物质的方式是否属于重要的新用途,必须在考虑以下相关因素,包括:
1. 预计需要制造或加工的化学物质份量;
2. 化学物质的使用预计造成人类或环境改变的类型或形式;
3. 化学物质的使用预计造成人类或环境改变的大小及持续时间;
4. 合理的制造、加工、商业分销和化学物质处置的方式和方法。
以溴化铋碘化物为例( PMN编号: P-14-630; CAS号: 340181-06-8),该物质的适用于 TSCA第 5( e)条规定:
PMN 规定该物质的用途包括:液体涂料溶剂型体系的颜料;粉末涂料用颜料;聚合物材料的颜料。为了防范该物质对人体或环境造成的有害风险,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以下约束:
1. 在超过订单规定的保密生产量限制之前,对 PMN物质进行某些毒性测试;
2. 使用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 NIOSH)认证的防毒面具,其指定防护系数( APF)至少为 10,或符合新化学品暴露限值( NCEL) 2.4毫克 /立方米( 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值);
3. 建立和使用危害公示计划,包括每个标签和安全数据表( SDS)中的人体健康防范说明;
4. 不得在能产生灰尘、雾气或浮质的消费品中使用该物质。
不满足以上使用规定,则将被认为是“重要的新用途”。
温馨提示
该法规的实施可能对我出口美国的化工产品相关生产或销售企业带来影响。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关注美国化学物质使用规则取。
来源:浙江省 TBT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