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7月 27日,中国台湾地区 “卫福部食药署 ”发布 FDA器字第 1071605800号公告,发布《进口化妆品边境抽查检验办法》修订草案。
修订要点如下:制定法律授权依据,所用名词定义,进口化妆品申请查验的时间、应检具的文件及免查验条件,进口化妆品查验方式、取样及检验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申请先行放行的条件及查验符合及不符合的后续处置,进口化妆品申请查验应缴纳的行政费用,查验人员执行业务时需出具证明文件事项,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截止 2018年 8月 13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ieatpe.org.tw/upload/1071605800.pdf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