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月 29日,欧盟委员会向 WTO提交 G/TBT/N/EU/537号通报,拟将 1,7,7-三甲基 -3-(苯亚甲基 )双环 [2,2,1]庚 -2-酮( 3-亚苄基樟脑)加入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建议生效日期为 2018年 4月 25日。 1,7,7- 三甲基 -3-(苯亚甲基 )双环 [2,2,1]庚 -2-酮( 3-亚苄基樟脑), EC号 239-139-9, CAS号 15087-24-8,有科学证据表明 3-亚苄基樟脑对环境有内分泌干扰性,应引起关注。
背景:
2016 年 2月 25日,德国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提交卷宗提议将 3-亚苄基樟脑加入 SVHC。
2016 年 6月 8日,欧盟成员国委员会( MSC)的大多数成员的观点是支持 3-亚苄基樟脑加入 SVHC清单, 3-亚苄基樟脑对应的是内分泌干扰特性,而少数成员认为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来证明其可带来的严重影响。
2016 年 6月 22日,成员国委员会 MSC经过讨论,向欧盟委员会反馈了对提议列入 SVHC清单的几种物质的观点和立场,以帮助欧盟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欧盟委员会根据少数成员意见中提到其改变了内分泌系统的功能,特别是 3-亚苄基樟脑对野生动物种群有内分泌干扰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欧盟委员会同意 MSC的大多数成员国的意见,认为其符合 REACH法规( EC) 1907/2006 Article57( f)所述情况,应被认定为 SVHC。
用途:
亚苄基樟脑主要用途:防晒霜及其他化妆品中作为化学紫外线过滤,用于皮肤和头发护理产品,家居用品和纺织品的防紫外线。
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即授权物质候选清单,清单中的物质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根据 REACH法规,若某种物质被列入 SVHC清单,则该物质本身以及其混合物和物品,都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物品中含有 SVHC并且含量大于 0.1%,其供应商需要向供应链下游客户及消费者进行信息传递;此外,当该物品还满足进口 /出口量大于 1吨 /年的条件时,其进口商和制造商还应在该物质被加入 SVHC清单后的 6个月内向 ECHA进行通报。
来源:瑞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