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2017-167号行政通知,发布化妆品法施行细则修订草案,主要是增加了相关功能性化妆品有关过敏症状的术语解释,如新增“痤疮、湿疹、妊娠纹和脱发症状”等术语及其在标签上标识的适用范围。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7097。